开车撞死人赔偿多少钱?要赔偿哪些项目,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大连交通事故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一、死亡赔偿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从理论上说,该笔死亡赔偿款应当属于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共同享有,任何人的份额都是一样的,分配赔偿款的金额也是相同的。但是,考虑到受害人亲属成员的不同情况,应适当照顾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的利益。 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即死者的近亲属。民诉法中的“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父母、子女是**顺序的原告,只有死者没有**顺序的亲属时,其他近亲属才可以享有原告资格。 对于死亡赔偿款,受害人亲属未起诉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予分割。这是贯彻民诉中“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没有向*提出请求,人民*不可以主动剥夺或者赋予当事人权利。 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三、影响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因素 1、死亡赔偿金与受诉*的经济水平有关。 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 2、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 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属可根据条件积极争取。 3、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 当受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命存在的特征,不适宜做较大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因此,国家法律把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的年龄相联系,年龄越大,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就会越少。 以上就是大连交通事故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开车撞死人赔偿多少钱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咨询。 咨询热线400-119-1349、还可以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咨询。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为位于中山区人民东路52号民生国际金融中心(康莱德酒店对面)15楼。 卓政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公司并购、资本市场、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海商*、银行与金融、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公司合规与治理、劳动法、能源与矿产资源、行政诉讼、保险法、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海外投资、财富规划与传承、业务创新、民事诉讼与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