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那么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在哪?什么是遗赠?针对这几个问题大连继承律师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在哪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 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 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较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 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 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候补的遗赠人。 二、什么是遗赠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的安排,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其财产的全部或部分赠与特定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法人的一种处分自己财产的方式。继承法*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由此可以得知,遗赠实际属于遗嘱的一个种类,遗嘱因受益人不同而分为两种,一种是在遗嘱中*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几人继承;*二种是在遗嘱中将自己的遗产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赠予给国家或集体。这两类意思都可通过遗嘱的形式表述。 以上就是“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在哪”的全部内容,看完之后大家应该都能分清遗赠与遗嘱继承了吧。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大连继承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咨询热线400-119-1349、还可以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咨询。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为位于中山区人民东路52号民生国际金融中心(康莱德酒店对面)15楼。 卓政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公司并购、资本市场、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海商*、银行与金融、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公司合规与治理、劳动法、能源与矿产资源、行政诉讼、保险法、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海外投资、财富规划与传承、业务创新、民事诉讼与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