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在发展,企业也在进步,不断的走向壮大是不可避免的趋势。然而在反展过程中难免会有债务上的问题,一般企业的债务数额都比较庞大,那么企业的债务该如何处理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大连债务纠纷律师来跟您聊。 当公司欠款不还,又丧失了清偿债务的能力时,债权人就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一、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 沈阳企业债务律师说,根据**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提交相关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2、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沈阳企业债务律表示,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 沈阳债务纠纷律师根据办案经验认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 咨询热线400-109-1349、还可以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咨询。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为位于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23楼 卓政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公司并购、资本市场、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海商*、银行与金融、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公司合规与治理、劳动法、能源与矿产资源、行政诉讼、保险法、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海外投资、财富规划与传承、业务创新、民事诉讼与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