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发明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发明,往往会到**管理部门申请专利登记,即使如此,我国**侵权的现象依旧很多,那么,**侵权的行为有哪些呢?沈阳知识产权律师施宏为你带来以下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侵权行为是指在**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的行为。 一、**侵权行为的特征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为前提,实施**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权人放弃的**或者**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权人应当在**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起诉。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的行为。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经**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二、**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 1.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 (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产品的行为; (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产品的行为; (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产品的行为; (6)使用**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假冒他人**的行为。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产品或者依照**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沈阳知识产权律师施宏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解除工程合同有什么后果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咨询热线400-109-1349、还可以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咨询。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为位于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23楼 卓政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公司并购、资本市场、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海商*、银行与金融、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公司合规与治理、劳动法、能源与矿产资源、行政诉讼、保险法、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海外投资、财富规划与传承、业务创新、民事诉讼与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