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侵权行为仍然会发生,特别是商标侵权。那么,商标侵权有哪些侵权行为呢?沈阳知识产权律师施宏通过你的问题,为你带来以下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商标侵权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侵犯商标权行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的; (七)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其标识作用的使用,*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八)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九)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宣传或者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十)给他人的注册商标**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以上就是沈阳知识产权律师施宏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商标侵权有哪些侵权行为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咨询热线400-109-1349、还可以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咨询。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为位于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23楼 卓政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公司并购、资本市场、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海商*、银行与金融、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公司合规与治理、劳动法、能源与矿产资源、行政诉讼、保险法、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海外投资、财富规划与传承、业务创新、民事诉讼与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