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而离婚后如何处置、分割财产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不少夫妻还为此闹上了法庭。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许多人在结婚之前就在考虑财产这个敏感的话题,更有人在婚前进行了财产公证。那么一方的婚前财产范围是什么?婚前财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财产婚后如何分割?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大连婚姻家庭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范围是什么 1、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 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 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 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其中,孳息分为**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财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双方没有进行约定,婚前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财产永远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如进行约定,婚前财产可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婚姻法》**解释(二)*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财产婚后如何分割 *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就是大连婚姻家庭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婚前财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的话,婚前财产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财产永远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婚前财产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咨询热线400-119-1349、还可以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咨询。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为位于中山区人民东路52号民生国际金融中心(康莱德酒店对面)15楼。 卓政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公司并购、资本市场、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海商*、银行与金融、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公司合规与治理、劳动法、能源与矿产资源、行政诉讼、保险法、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海外投资、财富规划与传承、业务创新、民事诉讼与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