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进行民事欠款纠纷诉讼时需要选择管辖*,那么大家是否知道欠款纠纷案件管辖*怎么选择的呢?接下来将由大连债务纠纷律师事务所为您详细整理介绍有关欠款纠纷案件诉讼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欠款纠纷 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因各种金钱借贷偿还关系问题,引发的矛盾的发生。债务纠纷也就是人与人之间因金钱而引起的矛盾,称之为-债务纠纷,法定义务: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 二、个人欠款纠纷管辖*要怎么选择 1、债务纠纷起诉较好是到被告住所地*起诉,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 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 (1)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2)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3)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4)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5)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三、个人欠款纠纷起诉程序 1、准备证据材料 2、起诉 到有管辖权的*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 3、*受理: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4)当事人的追加。 4、开庭审理: (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3)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以上便是大连债务纠纷律师事务所为您详细整理的有关的欠款纠纷案件管辖*怎么选择的相关知识。若你还有其它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欢迎来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