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商标侵权问题一直是很多企业关心的,不少企业伪造、假冒一些**企业的商标,混淆消费者视听,以此来获取利益,这就是侵犯了商标权。那么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怎么计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沈阳知识产权施宏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较高人民*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五十二条*(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怎么计算 1、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2、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以上就是沈阳知识产权施宏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当商标受到侵害时,一定要立即起诉,及时止损,当然,作为企业保护好商标也是很重要的。 咨询热线400-109-1349、还可以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咨询。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为位于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23楼 卓政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公司并购、资本市场、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海商*、银行与金融、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公司合规与治理、劳动法、能源与矿产资源、行政诉讼、保险法、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海外投资、财富规划与传承、业务创新、民事诉讼与仲裁等。